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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林业大学信访工作制度
日期:2015-05-13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为密切保持与学生、教职工、人民群众的联系,维护信访条例,畅通信访渠道,现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信访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。校长办公室是我校开展信访工作的职能机构,代表我校处理日常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。

二、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由办公室专人办理

三、信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严守工作纪律,保守信访秘密

四、办理信访事项,应恪尽职守;秉公办事;不推委、不拖拉、不扯皮;做到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结果

五、信访工作程序

(一)          登记处理

所有来信必须逐一进行拆阅、登记、编号,填写南京林业大学人民来信处理单,校办主任根据来信内容呈送分管校领导阅批

(二)          催办督办

校办按校领导批示,将人民来信送交相关部门,承办部门按批示要求七日内拿出处理意见

(三)          答复反馈

承办部门将处理结果答复来信人(具有署名来信),校办负责将处理结果向校领导汇报

(四)          存档

校长办公室将人民来信及处理意见归档,年底移交校档案室